1、参保人按特病的性质到相应科室进行特病鉴别诊断病填写“特殊疾病待遇认定申请表”;经治医生和科主任对参保人申请的特病进行鉴定,认定合格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2、患者持身份证和医保卡、 “特殊疾病待遇认定申请表”至医保科办理备案手续;
3、备案后,市政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4、审批通过后由经治医师按照相关特病审批的治疗范围开具相关治疗内容;
5、患者持审核后的处方交费时直接享受特病报销待遇。